关于开展学校2024年校内人才流动配置的通知

发布者:王艳霞发布时间:2024-04-17浏览次数:23

关于开展学校2024年校内人才流动配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学校人才流动配置机制,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8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健全高等学校人才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苏教人〔201816号)、《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校内人才流动配置实施细则(试行)》(苏商贸学院〔2023141等文件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学校2024年校内人才流动配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校内人才流动配置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德才兼备、择优选用、公平公正”原则,在学校岗位允许范围内办理调配手续。

二、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与学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聘用人员。

三、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操守;

3.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5.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师德失范行为。

(二)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411日(含)之后出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且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911日(含)之后出生),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且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411日(含)之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

1.取得世界排名前200位高校(或ESI排名前1‰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2.在我校编外聘用满1年,具有硕士学位并且已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行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过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中华技能大奖”、省政府授予的“江苏技能状元”或“江苏工匠”称号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人员,须填写《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人才流动配置申请表》附件1,提交本人近五年工作总结、代表性成果和佐证材料。

2.部门推荐。申请人所在部门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和配置条件符合情况进行初审,所在党总支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填报《民主评议推荐意见表》附件2),并由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推荐意见职能部门的申请人由所在部门分管校领导提出推荐意见。

3.复审考察。人事处牵头组成复审工作小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部门负责人)对申请人进行综合复审并确定等次,合格人员报学校党委研究。

4.党委研究。学校党委会议讨论并通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选,在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供销社。

5.申请报批。经省供销社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照上级人才流动配置规定程序为其办理编制手续。

五、材料上报及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部门,经所在部门初审合格后,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须加盖部门公章。请以部门为单位2024430日(周)前将《申请表》、《民主评议推荐意见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学校人事处1106申请表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jssyrsc@jsbc.edu.cn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2024416



附件1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人才流动配置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所在部门


进校时间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现职称


现职称取得时间


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

年度






考核结果






近五年

代表性

成果


教育教学实绩与 贡献度


所在部门意见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复审考察意见



复审工作小组组长: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是否同意转聘事业编制:□是    □否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民主评议推荐意见表


所在

党总支


评议推荐对象


评议事由

2024年校内人才流动配置

评议时间


评议地点


推荐意见:












党总支书记

年   月   日


评议推荐组人数


同意

人数


反对

人数


弃权

人数


注:评议推荐组同意人数一般须超过所在党总支人数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