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2024年校内人才流动配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学校人才流动配置机制,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8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健全高等学校人才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苏教人〔2018〕16号)、《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校内人才流动配置实施细则(试行)》(苏商贸学院〔2023〕14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学校2024年校内人才流动配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校内人才流动配置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德才兼备、择优选用、公平公正”原则,在学校岗位允许范围内办理调配手续。
二、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与学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聘用人员。
三、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操守;
3.热爱学校,热爱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5.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师德失范行为。
(二)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且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且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
1.取得世界排名前200位高校(或ESI排名前1‰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2.在我校编外聘用满1年,具有硕士学位并且已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行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过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中华技能大奖”、省政府授予的“江苏技能状元”或“江苏工匠”称号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人员,须填写《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人才流动配置申请表》(附件1),提交本人近五年工作总结、代表性成果和佐证材料。
2.部门推荐。申请人所在部门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和配置条件符合情况进行初审,所在党总支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填报《民主评议推荐意见表》(附件2),并由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推荐意见,职能部门的申请人由所在部门报分管校领导后提出推荐意见。
3.复审考察。人事处牵头组成复审工作小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部门负责人)对申请人进行综合复审并确定等次,合格人员报学校党委研究。
4.党委研究。学校党委会议讨论并通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选,在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供销社。
5.申请报批。经省供销社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照上级人才流动配置规定程序为其办理编制手续。
五、材料上报及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部门,经所在部门初审合格后,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须加盖部门公章。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周二)前将《申请表》、《民主评议推荐意见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学校人事处1106室,《申请表》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jssyrsc@jsbc.edu.cn。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6日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人才流动配置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入党时间 | ||||
所在部门 | 进校时间 |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位 | ||||
现职称 | 现职称取得时间 | ||||
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 | |||||
年度 | |||||
考核结果 | |||||
近五年 代表性 成果 | |||||
教育教学实绩与 贡献度 | |||||
所在部门意见 |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 ||||
复审考察意见 | 复审工作小组组长: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核意见 | 是否同意转聘事业编制:□是 □否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民主评议推荐意见表
所在 党总支 | 评议推荐对象 | ||||||||
评议事由 | 2024年校内人才流动配置 | ||||||||
评议时间 | 评议地点 | ||||||||
推荐意见: 党总支书记: 年 月 日 | |||||||||
评议推荐组人数 | 同意 人数 | 反对 人数 | 弃权 人数 | ||||||
注:评议推荐组同意人数一般须超过所在党总支人数的2/3。